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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信贷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襄阳分行

发布时间:2019-04-04作者:admin来源:

(一)小企业商品融资

小企业商品融资是以小企业借款人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价值进行质押,由工商银行提供的结构性短期融资业务。

1、适用对象

商品融资业务适用于销售渠道通畅,原材料、产成品或主营货物为大宗原材料的客户。

2、特色优势

1)盘活存货,帮助客户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库存的同时获取银行资金支持,有效缓解客户流动资金被存货占压的问题;

2)较低的准入条件,生产经营正常,无重大贸易纠纷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均可获得融资支持;

3)灵活的质押监管方式,可采用动态质押或静态质押。采取动态质押的,可自由存储或提取超出银行规定的最低要求的部分质物,更利于客户生产销售;

4)较高的融资比例,最高可提供相当于核定商品价值的90%的融资。

3、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并办理年检手续;

2)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拖欠货款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

3)以质押商品为主要原材料或主营货物,对质押商品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对质押商品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和争议;

5)质押商品为具有通用性,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便于分割计量,有公开、透明、相对稳定的市场价格的大宗原材料。

(二)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标准厂房按揭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向第三方购买标准厂房而产生的融资需求,以客户未来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并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融资业务。

1、适用对象

标准厂房是指开发(工业园)区内,开发商按统一规划、由开发商集中建造的生产经营场所,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能够满足入园中小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需要,不包括客户自行建设的自用厂房。标准厂房按揭贷款用于满足有购买上述标准厂房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客户。

2、特色优势

1)充足的贷款额度。依据客户所购厂房总价款及贷款期内还款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小企业客户贷款金额最高可达3000万元;

2)合理的贷款期限。依据贷款期内客户还款资金来源,合理设定分期还款金额,并可给予半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可只付息、不还本),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3、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并办理年检手续;

2)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并满足国家环保标准;

4)经营年限须在3年(含)以上且近两年均保持盈利;对于因产业转移、变更注册登记地等原因新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企业经营年限,且原有企业近两年保持盈利;

5)已与标准厂房项目开发企业签订《厂房认购合同》,约定单价、面积、总价和交付时间等核心要素;

6)已向标准厂房项目开发企业支付不低于厂房总价款三成的首付款;

7)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

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款是用于满足客户扩建、改建、装修经营性资产的融资需求,以已投入运营的经营性资产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1、适用对象

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适用于拥有经营性资产,近年经营稳定发展,并有对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扩建、改建、装修融资需求的小企业客户。

2、特色优势

1)较高的贷款额度。依据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借款期内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净现金流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

2)较长的贷款期限。依据客户扩建、改建、装修经营性资产的融资需求大小,结合未来可用于还贷的现金流等要素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可达5年;

3)灵活的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客户可选择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或采用分期还本、按月付息的方式;还可设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

4、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并办理年检手续;

2)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经营性资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客户对相关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独立的经营权和收益权;

5)经营性资产须作为贷款抵押物。经营收益相关应收账款可质押的,须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6)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7)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1、产品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的特点是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2、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借款人。

3、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借款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签定合同。如中国工商银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借款人需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3)落实担保。如需担保,借款人与中国工商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后,还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借款人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中国工商银行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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