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小客户贷款产品介绍
微小客户贷款(又称小企业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对总资产500万元(含)以内,在农商银行贷款余额5万元(不含)以上至100万元(含)以内的经济组织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经济组织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等;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体经营户等。
办理条件
(一)经济组织微小客户贷款的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
2、产权明晰,产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3、在承贷行开立结算账户,有稳定连续的现金流
4、原则上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
5、计入贷款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6、无不良信用记录,实际控制人品行好,无违法行为
7、贷款用途真实、合法,有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
8、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自然人微小客户贷款的准入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经营场所;
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件;
3、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4、在承贷社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5、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 受理与调查 → 贷款审查 → 贷款审批 → 缴存联保保证金→签定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 注销抵押登记
二、微企基金担保贷款产品介绍
采取“基金+银行+企业”合作模式,由襄阳市创业服务局委托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襄阳倍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出资设立的专项基金。基金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作,由倍增创投负责运作管理该基金并对基金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办理条件
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特殊行业的,还应取得国家有关行政许可,注册地和经营场所位于襄阳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法人。
2、经营行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襄阳地方主导产业,技术具备一定优势,产品具有市场,有一定发展潜力,原则上不受理《襄阳农商银行信贷投向指引》指定范围之外的经营行业。
3、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有相关从业经历。
5、企业连续经营一年以上,最近一年实现盈利,现金流充沛,第一还款来源足以覆盖贷款风险。
6、企业主要上下游客户比较稳定。
7、在农商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且公司资金流水须经农商银行账户交易结算。
8、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 贷款审查 → 贷款审批 → 签定合同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三、抵押担保贷款产品介绍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以下称抵押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本办法界定范围内的财产为抵押物向农村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抵押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农商银行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条件
(一)抵押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产权明晰;
2、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容易变现;
3、抵押物的价值具有相对稳定性。
(二)可以设定抵押的资产范围。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有的动产);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上列财产,抵押人可以一并抵押。但对农商银行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抵押物保险。
对船舶和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公共场所等用于商业目的的抵押物和其他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害或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容易导致灭失或价值贬损的抵押物,必须要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 → 资料审查 → 抵押物评估 → 实地调查 → 计算担保额度 → 制作调查评审结论 → 签订抵押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特殊行业需办理保险)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 注销抵押登记
四、专业市场商户联保贷款产品介绍
以专业市场为载体,由市场管理公司牵头,专业市场商户相互之间组成联保小组,农商银行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并由联保小组成员共同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贷款。
办理条件
1、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专业市场内经营商户,属行业商会牵头的,必须是专业市场商会会员;
2、商户代理品牌销售范围必须是地区以上授权经营,属于知名产品,具有竞争优势;
3、产权关系明晰,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属于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当取得贷款卡并年审合格,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属于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足够的还款能力;
5、公司类商户在农商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自然人商户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6、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成立商户联保小组 → 确定授信额度 → 贷款申请 → 贷款审查 → 签定合同 → 设定抵押登记或缴存联保保证金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五、商业性物业抵押贷款产品介绍
商业性物业抵押贷款(又称“速贷通)是指农商银行向商业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以其所拥有或购置的商业性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物业经营收入为主要还本付息来源的贷款。
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准入条件。
1、能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物;
2、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共有人(家庭成员)同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商业性物业提供抵押;
3、愿意与农商银行签定商业性物业经营收入监管协议,承诺有关商业的所有资金借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农农商银行办理,接受农农商银行对物业应运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监管
4、具备经营管理商业性物业的能力;
5、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抵押物业准入条件。
1、产权清晰,无法定优先受偿权,除农商银行外,未为其他债权人设定他项权利;
2、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一年以上,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预期市场前景看好;
3、位于成熟商业社区或工业园区;
4、商业性物业市场定位准确,目标客户稳定;
5、国有出让性质商业(含商住、综合及混和用地)用地(工业园区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占用土地可以为工业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 贷款审查 →贷款审批 →签定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 注销抵押登记
六、法人客户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产品介绍
法人客户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指农商银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办理条件
1、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2、有两年以上的完整年度经营记录,与农商银行建立信贷关系在一年以上
3、在农商银行存款额度和结算业务量与在农商银行的融资份额相适应
4、能提供房地产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或者由AA-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5、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客户能够提供位于主城区繁华地段的商场、商铺两类商业性物业作为最高额抵押的,可不受以上信用等级和信贷记录的限制。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 贷款审查 →贷款审批 →签定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 注销抵押登记
七、仓储质押贷款产品介绍
仓储质押贷款企业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动产置于农商银行指定的仓储或物流公司质押监管,企业在归还相应的贷款,并经承贷行认可后,即可提取相应的质押物。
办理条件
1、能够提供权属明确、规格和价值容易判定、易变现、质量稳定、易保存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如粮、棉、油等大宗农副产品,钢材、石油等通用性原材料等
2、有具备仓储条件和保管能力的仓库或物流公司负责质押监管
3、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 贷款审查 →贷款审批 →签定合同 → 办理质押登记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 注销质押登记
八、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贷款产品介绍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贷款是指农商银行接受借款人以其自身所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而发放的权利质押贷款。
办理条件
1、须向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及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民营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享有应收账款债权的企业。且产品质量好,价格较为稳定,市场需求量大,销售渠道畅通,具有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
2、与付款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商品合同真实,贸易关系正常稳定,应收账款保持较稳定的余额
3、履约纪录良好,在过去的贸易关系中无因产品、服务质量或履约期限等问题而发生商业纠纷
4、与付款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 贷款审查 →贷款审批 →签定合同 →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 发放贷款 → 贷后管理 → 贷款本息收回
九、银行承兑汇票产品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农商银行申请,经农商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